3月25日(星期三)14:30,西北政法大学韩利琳教授在高新校区思贤楼128教室举行学术报告会,报告题目为《走进<生态环境法典〉中的损害赔偿制度》。
欢迎广大师生届时参加。
科研管理处
政法与历史学院
2026年3月23日
韩利琳,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三级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科带头人、导师组长,环境资源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佩斯大学(Pace University)访问学者,陕西省第四届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学教学与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陕西省社科项目、教育厅项目、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等十余项。出版《中国西部生态安全风险防范》《企业环境责任法律问题研究——以低碳经济为视角》《环境与公共健康安全法律问题研究》等学术专著。在学术论文方面,公开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在荣誉方面,主要荣获教育部、陕西省社科、教育厅、西北政法大学等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10余项。在社会兼职方面,担任全国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咨询专家、西安市人大立法专家库专家、陕西省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西安市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陕西省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专家、上海法院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