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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两位教师荣获“秦岭文艺奖”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4日 16:16 来源: 点击次数:

10月13日,宝鸡市文联第四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召开。大会表彰了第十二届“秦岭文艺奖”、第八届“秦岭文学奖”。我校美术学院张永红副教授荣获第十二届“秦岭文艺奖”突出贡献奖,栗珊副教授荣获第十二届“秦岭文艺奖”优秀成果奖。

“秦岭文艺奖”和“秦岭文学奖”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文联设立,旨在激励创作热情,引导扶持精品创作。“秦岭文艺奖”主要表彰奖励宝鸡市在全国全省性文艺展赛中获得突出成绩的优秀作者。“秦岭文学奖”主要评选奖励发表在《秦岭文学》期刊上的优秀文学作品,两年一届。(党委宣传部 文/韩恩强 审核/冯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