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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的负责全院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学校教学委员会及学位评定委员会等日常 办公机构。教务处下设处办公室、教学科、教务科、教学实践科、教材科5个科室。评建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工作人员按管理岗位实施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教务处、招生办及高教研究室合署办公。现有工作人员22人,其中教授两人,副教授4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两人,硕士学位一人。
教务处主要职责是:
负责制订各专业发展规划,提出调整专业设置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织各系、部制定和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调整选修课程设置。负责制定校历和调整课时,布置并检查落实教学任务。
负责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落实教学检查制度,了解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评选、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及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
负责教学改革工作,了解教学改革信息,提出改革意见和建议。
负责学校本、专科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并办理在校生的下列事项:留(降)级、停学、休学、复学、退学、转学(专业)等,学籍学历注册登记,成绩管理;负责新生注册、复查、造册及颂(补)发学生证、校徽;负责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及毕(结)业证书的颁发工作,补办学历证明、成绩证明等项工作。
组织制订各专业生产实习计划和大纲,并检查落实情况和实习质量;组织建立各专业教学(实习)基地。
负责安排和组织全院的各类考试工作。
负责四、六级考试与A、B级考试工作。
负责教材的计划、审定、采购、保管、发放等项工作。
负责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和修订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负责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的资格审查工作。
负责组织新专业的申报。
招生办公室负责调查了解人才市场需求情况,合理调整本、专科专业结构;制定省内(外)本、专科生年度招生计划;组织年度招生录取及专接本教育 选拔工作;配合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好每年一度的高考巡视工作。
评建办公室负责全院的评建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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