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秩序,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院会计工作的实际,制定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处工作岗位分为:
处长岗位、副处长岗位
计划管理科:科长岗位、预算管理岗位、工资管理岗位、档案管理岗位.
会 计 科:科长岗位、审核制单岗位、复核会计岗位、收费管理岗位、银行出纳岗位、现金岗位、信息系统管理岗位.
综合管理科:科长岗位、综合管理科、复核会计岗位、基建计岗位、其他会计岗位、现金出纳岗位。
一人一岗、一人多岗、多人一岗。出纳人员不得兼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及往来帐的登记。非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现金、有价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