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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招生办岗位责任
2006-06-16 16:36     点击次数:5481 次

主任: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下达的有关指示。

2、主持工作。制定招生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岗位职责执行情况,保证招办各项任务的完成。

3、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人员:

1、负责招生宣传材料的组稿、编辑、审定及印制工作。

2、负责组织书写、寄发招生宣传材料工作。

3、回复招生宣传、咨询方面的有关信件,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来信、来访。

4、制定、呈报本、专科(高职)招生计划及分省来源计划。

5、制定招生工作计划,组织录取人员培训。

6、负责印制录取工作所需文件、表格及有关材料。

7、负责处理录取有关遗留问题。

8、负责录取新生各种数据的综合、统计、分析及材料整理工作。

9、负责对部分省份、地区新生跟踪、调研及质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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