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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2008]75号
各系:
经学院研究,确定45项实验项目为我院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现予以公布,具体项目见《宝鸡文理学院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立项一览表》(附件1)。为了确保立项项目的正常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须在9月12日前以适当方式公布本系开放实验项目的基本情况,安排时间让项目实验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介绍项目的背景和创新点。
2、学生对感兴趣的开放实验项目,可直接与实验指导教师联系、报名登记,指导教师根据项目的接纳组数和每组容纳学生人数等情况决定是否录取该生(录取学生人数=接纳组数×每组容纳学生人数,不得私自扩大项目的接纳组数和每组容纳学生人数,否则工作量不予认可),并由实验指导教师所在系于9月19在本系公告栏中公布录取后的选修开放实验项目的学生名单,进行汇总后,填入《开放实验项目学生选修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于9月26日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3、学生应及时到开放实验项目所属系查看自己的选修情况。若通过了开放实验项目所属系的资格审查,须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附件3)有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3份交给指导教师。同时,及时与实验指导教师联系,预约确定实验时间、地点,按时参加实验。开放实验项目原则上在第15周以前结束。
4、学生实验前必须做好实验方案的设计等各项准备工作,实验后要认真分析实验结果,写出实验报告。每次实验学生必须签到。学生完成开放实验项目后,须按指导老师要求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论文或实物等实验结果。
5、各系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开放实验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开放实验项目档案。各实验室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的记录,注重实验室开放材料的收集和归档,包括开放实验项目申报表、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学生实验登记表、实验报告、结题报告和学生成绩等原始材料。开放实验项目完成后,教务处将对开放实验项目的组织情况进行检查。对于管理混乱、开放效果差的实验项目将通报批评实验项目所属系和指导教师,并不再列入下一学年度开放实验计划之中。
6、学生选修开放实验项目经考核合格后可获一定学分,计入学院给各系的实验实践课程预留的6学分之中。选修1个开放实验项目可获得的学分数由各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实验室开放情况是我院评建整改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系认真组织学生选修,做好本学期的实验室开放工作。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实验项目立项一览表
附件2:开放实验项目学生选修名单汇总表
附件3:宝鸡文理学院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申请表
教 务 处
二○○八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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