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第4教学周
教务处[2008}61号
各系:
对毕业班学生毕业前最后一次清考后,仍有部分学生不及格。经学院研究决定,对不及格学生再给一次补考机会。请各系通知不及格学生(携带学生证、考试证)按时到新校区参加考试,缺考或不及格的学生将作结业处理。
教 务 科
2008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