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2008]58号
各系(部):
为了总结全省基础教育研究成果,交流广大教师及基础教育工作者在基础教育改革方面的成功经验,省教育厅决定开展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陕教基〔2008〕14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1.各系(部)应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与领导,明确评选的范围、项目、条件、原则和要求,确保评选成果的质量和水平。重点动员师范专业教师和基础教育工作者申报,并鼓励其他在校教师和基础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
2. 各系(部)要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参评作品认真进行审核和评审,并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向学院推荐。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1.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件)教学成果,同一系(部)限报2项(件)教学成果。同时,按照省上规定的格式标准和要求准备材料,认真填写好推荐表(陕教基〔2008〕14号文件附件2、4、6、7、8、9、12、13)(表格可复印)。
2.各系(部)要根据评审要求和程序,对本单位申报的教育教学成果进行评审和筛选,并填写推荐汇总表(陕教基〔2008〕14号附件3、5、10、11),向学院推荐。学院进行预评审后统一向陕西省教育厅推荐。
3.对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申报者,除取消其评选资格外,还要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任何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
4.请各系(部)务必于6月14日前将推荐出的四个专业类别成果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
教 务 处
二○○八年六月七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有关高等学校,各厅属单位:
教科研工作和教学实践方面的探索,在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地位。2006、2007年省教育厅组织的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表彰活动,在全省产生了广泛影响,带动和激励了广大教师和研究人员参与教育教学创新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申请和推荐程序,认真做好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评选、申报工作。
陕西省教育厅
二○○八年四月七日
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
一、参评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述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个人,可以依照《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办法》(陕教基〔2006〕4号文件)的规定,参加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评选:
(一)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基础教育研究机构、电教机构、教育技术装备机构;
(三)高等学校、教师进修院校中从事基础教育研究的单位和个人;
(四)教育学术团体(教育学会、学前教育研究会等各有关学会);
(五)从事基础教育研究的社会组织和单位。
二、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活动包括以下4专业类别和23选项目:
(一)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
1.科研课题、实验研究课题研究报告;
2.科研论文;
3.教育研究专著;
4.学科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
5.教学经验总结;
6.教育叙事;
7.调查报告。
(二)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
8.多媒体教学课件(CD-ROM);
9.网络课件、网络课程教材;
10.专题学习网站、网络教学管理平台软件;
11.课堂实录(DVD或VCD)。
12.电视教学节目;
13.教育电视栏目;
14.教育电视新闻;
15.教育电视专题片。
(三)自制教具类成果
16.自制教具;
17.幼儿园自制玩教具;
18.自制教具能手;
19.中小学学生科技教育活动(小发明、小制作、自制玩教具)优秀指导教师。
(四)校本课程开发类成果;
20.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文本类);
21.多媒体教学课件;
22.网络课件、网络课程教材;
23.教学示范课实录(DVD或VCD)。
三、评选条件
各类参评成果必须是2005年以来,陕西省范围内关于基础教育教学方面的成果,已在教育部及其有关司局和中央教科所、中央电教馆、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组织的有关评奖中获奖的,不再参加省上的教学成果评选;如参加过评选,但在原有基础上又取得新突破、新进展的,也可申报。各市申报省级成果的作品,必须是市级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的一、二等奖获奖作品,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评选项目第1—7项)参评条件
1.符合课改方向。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新课程的实施,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为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2.选题切合实际。研究成果与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密切相关。要注意选择推荐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相关的三种技术配置模式下的教学设计方案、研究报告和论文。
3.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所采用的方法科学、合理,引用的资料真实可信,对问题的判断恰当,推理合乎逻辑。
4.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在研究的基础上揭示了新规律、新原则、新特点,提出了新理论和新技术;在研究过程中对发现的事实提出了新的观点、新的解释;通过研究,对原有的理论提供了新的论证、补充或修正。
5.研究成果具有实用性。成果已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被推广应用并取得成效,或已经过试验被确认有实用价值可以推广。
6.研究成果必须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论证严密,条理清晰,数据准确。
(二)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参评条件
网络、多媒体教学成果(第8—10项):
1.科学性。符合科学原理和客观事实,选择题材恰当,能够反映教学重点、难点,解决实际教学问题;能够提供丰富的扩展性资源,便于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文字、符号、单位和公式等符合国家标准,示范规范,场景、设置、动画、模拟实验符合科学原理。
2.技术性。在常用的多种操作系统上运行流畅,无故障和“死机”现象,导航明晰,链接准确;图片视频清晰,色彩还原正常,动画连续,声音保真;能够提供详细的软件说明文档,包括运行环境要求和用户使用指南。
3.艺术性。语言文字规范、简洁、明了;导航设计清晰新颖,能够突出知识体系结构;页面布局合理,构图讲究,色彩大方,各页面整体风格统一;配音选取合理,与内容和谐一致。
4.创新性。能够运用新方法或新技术;能从新角度出发,体现探究创新理念;有助于解决课题研究和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有良好的应用价值。
课堂实录(第11项):
1.科学性。选材典型、有代表性,符合学科要求,无原理性、科学性错误,适合教学对象的需要。
2.教育性。符合课程改革的精神,体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恰当发挥教师、学生、教材、媒体的各自作用;运用多种策略激发学习动机,促进思维和能力发展;知识组织结构符合知识点的内在逻辑关系和学习者的认知规律,突出重点,分散难点,能够把重、难知识点讲解透彻;发挥音视频的优势和网络优势引导学生自主、合作、研究性学习。要注意选择推荐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相关的三种技术配置模式下的教学示范课例。
3.技术性。图像清晰、稳定,画面无跳动、划伤、扭曲现象,无明显偏色和色彩突变现象;镜头剪接符合影视原则,节奏适当,特技制作自然合理;声画同步,音响效果真实,无失真和噪声干扰。
4.艺术性。教师形象大方得体,教态亲切自然;教学方式灵活、课堂气氛活跃;教学过程要真实可信,杜绝表演;演示操作规范,板书设计合理、字迹清楚。
教育电视节目(第12—15项):
1.科学性。学习目标和教学要求明确,符合客观事实和科学原理,所用资料数据真实准确;能够提供丰富的扩展资源,适应面广,使用率高,有利于扩大教学规模。
2.教育性。思想内容符合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有助于提高学生政治思想觉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阐述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发展规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选题内容准确恰当,有较广的适应范围;选材典型,画面有丰富的视觉形象,易于学生感知。
3.艺术性。结构合理,逻辑严密,节奏流畅,段落层次分明,内容重点突出,针对性强;表现形式生动、手法新颖,能够采用多种方法增强节目的表现力和感染力;画面清晰,镜头平稳,布局合理,构图讲究,声画同步,解说词精炼、准确,音乐选择合理。
(三)自制教具类成果(第16—17项)参评条件
教师自制教具作品(第16项):
1.教学性。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实验教学、提高师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2.科学性。教具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3.创新性。教具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在信息技术与传统实验的整合方面有创意。
4.启发性。引发学习兴趣和思考,适于探究式教学,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取材容易,结构简单,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造价低廉,外形美观,制作精细,便于自制推广;有助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学生自制教具作品(第16项):
1.制作的教具与学习内容、实验内容协调一致;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实验动手能力;有利于自主学习、合作交流。
2.符合科学原理,有利于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有利于树立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3.设计构思巧妙,富有新颖性,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促进动脑动手。
4.取材容易,制作简单,使用安全,造价低廉,便于推广。
5.作品符合参与者的年龄层次、知识及能力水平,具有独立创作的真实性。
幼儿园自制玩教具作品(第17项):
1.教育性:符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基本精神,有利于幼儿积极主动地参与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2.科学性:知识、概念与原理正确,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水平。
3.创新性:构思新颖,有利于幼儿想象和创造。
4.趣味性:能激发幼儿的活动兴趣,符合幼儿的审美情趣,操作过程有趣。
5.简易性:就地取材,成本低廉,制作过程简单。
6.安全性:符合安全标准,符合卫生要求。
(四)校本课程开发类成果(第20—23项)参评条件
1.校本性特点鲜明。能够从本校实际出发,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以学校为基地,以学生的发展需求为内容,通过分析和研究学校内外部环境,整合各种教育资源,确定校本课程开发的取向和起点。
2.充分重视课程内容的综合性。既有学科知识的综合,又有不同学科知识的综合,既有认知能力的综合,又有综合实践活动,并使这些内容有序、有机、有效、自然地蕴含在校本课程之中。
3.具有研究性意义。能够以鲜活的、发展的、创新的活动形态设计课程,将研究性贯穿于课程始终,视课程为教师和学生共同开发与创造、促进学生认知能力和实践能力提升的学习活动过程,真正调动起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探究性。
4.富有创新性教学情境。能够为学生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学习氛围,体现出一种对话式的师生互动、学生之间互动的活动过程,积极引导学生在活动过程中主动参与,独立思考,亲身实践,合作探究,不断反思,自己克服困难,自己解决问题。
(五)自制教具能手(第18项)参评条件
被推荐人选长期以来积极参加自制教具活动并在教学实践中有显著成绩,有作品参加本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推荐人选在历届全省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中曾获得过两次及以上奖励(含一、二、三等奖、不含优秀奖);
2.被推荐人选在市级历届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或市级教研活动中曾获得两次以上一等奖。
(六)优秀指导教师(第19项)参评条件
优秀指导教师在本次学生作品获得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中产生。
四、申报、推荐程序及原则和要求
(一)普教系统按照属地,以市为单位申报,高等学校以校为单位申报,各类参评教学成果申报数量(见附表1),不得突破。
(二)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市、县级基础教育研究机构、电教机构、教育技术装备机构、教师进修院校、教育学术团体及其个人,从事基础教育研究的社会组织和单位,按属地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高等学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省级教育学术团体及其个人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由该单位筛选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每位申请者限报一项(件)教学成果。同一学校、单位在一个专业类别中,限报3项(件)教学成果。跨院校、单位的教学成果,按第一作者所在单位统计。各市在审核、推荐参评教学成果时,要重视特殊、幼儿教育学校教学成果和德育、综合实践、英语、科学、体音美等薄弱学科教学成果的推荐,重视各学段的均衡,注意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学成果的比例不低于30%。
(五)各市在推荐报送教学成果时,要填写《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表3)、《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表5),同时提交本市开展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总结2份(含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本市评选工作的整体情况、主要做法、特点、经验,各县(区)报送成果情况、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报送成果的比例,以及全市上报成果的学校数、学科覆盖率和年级覆盖率、对全省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建议等。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
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
3.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励;
4.自制教具中涉及食品、药品、试剂、饮食安全的,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危及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以及人类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
5.2006、2007年已被省上通报作假的。
(七)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要求:
1.参评的教学成果由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另加封面,封面左上角一律标注“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参评”字样,正文3000—5000字。用word文档排版,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研究成果如已发表,申报人须提交相关证明,包括登载研究成果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3. 凡涉及作者及其单位等相关信息都应填写在文本类成果申报表(附件2)中,在研究成果中一律不得出现作者及其单位等有效信息,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4.申报者填写《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表》(见附表2)一式六份,连同成果样本(6份)、相关证书复印件(2份),经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后,于6月20日-30日期间送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文本类评审组(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邮编:710061,地址: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联系人:秦德增,电话:029—85370522、85370521),不符合要求的成果和逾期送达的成果,不予评审。
(八)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要求:
1.每项成果单独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或一个移动硬盘上。
2.课堂实录、专题教育讲座、电视教学节目、教育电视栏目、教育专题片长度一般不超过50分钟,以DVD、VCD形式参评,不接受录像带参评。
3.申报者填写《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表》(见附表4)一式三份,连同成果样本(一式两份,),经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机级审核筛选后,于6月20日-30日期间送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评审组(陕西省电化教育馆,邮编:710003,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联系人:张黎苹,电话:029—87340173)。
(九)自制教具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要求:
1.参加评选的自制教具类作品申报者要填写《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自制教具类教师作品申请表》(附表6)或《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活动自制教具类学生作品申请表》(附表7)一式三份,另附操作演示视频光盘一份。
2. 符合申报自制教具能手推荐条件的,在本次评选活动省级评审结果公示期间,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填写附表8一式三份,推荐参评。
3.优秀指导教师在学生作品获得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中产生。在本次评选活动省级评审结果公示期间,将组织教师进行答辩,答辩通过后填报附表9一式三份。
4.参评作品和申请表于6月10日-30日期间送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自制教具类评审组(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邮编:710014,地址:西安市北关工农路154号,联系人:董恩,电话:029—86242197)。
(十)校本课程开发类成果申报、推荐要求:
各市报送时,要分别填写《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文本类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表10)、《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网络、多媒体类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表11)。
1.文本类申报、推荐要求:
(1)参评作品由标题、内容提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正文包括:
(1)简要介绍课程开发的资源依据。
(2)课程的生成和实施过程。
(3)简要小结课程的效果或结论。
(4)另加封面,封面左上角一律标注“陕西省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文本类参评”字样,封面上只显示题目;内容提要200字左右,正文3000—5000字。用word文档排版,A4纸打印,左侧装订。
(5)申报者须填写《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文本类申报表》(见附表12)一式六份,连同成果样本(6份)、相关证书复印件(2份),经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后,推荐上报。
2.网络和多媒体类申报、推荐要求:
(1)每项成果单独刻录在一张光盘上或一个移动硬盘上,不接受录像带参评。盘面只标识出课程类别、课题、年级,长度一般不超过50分钟。
(2)内容含四个环节,每一个环节前要出示相应的提示字幕。
第一环节:课程开发介绍(3分钟)。
第二环节:设计思路(3分钟)。
第三环节:成果展示(40分钟)。
第四环节:自评(3分钟)。
(3)申报者填写《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校本课程评选网络、多媒体类申报表》(见附表13)一式三份,连同成果样本(一式两份,),经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后,推荐上报。
3.参评资料经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筛选后,于6月20日-30日期间,送陕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校本课程开发类评审组(陕西省教育厅课程教材管理中心,邮编:710003,地址:西安市药王洞155号省教育厅后三楼,联系人:魏水荣,电话:029—87346914)。
五、省级评审组织及评审程序
(一)评选活动和评审工作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和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领导下进行。
(二)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和四个评审组(文本类评审组、多媒体类评审组、教玩具类评审组、校本课程类评审组)负责受理相关类别成果的申报,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并依据评审委员会的决定,具体组织各类别成果的评审工作。
(三)评审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选聘专家,组成若干学科(专业)评审组,负责复查评审组的核查意见,确定参评成果名单,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四)学科(专业)组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报成果进行表决,评出奖级。投票人数须超过学科(专业)组专家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审会议方为有效,赞成票超过到会专家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评选为省级优秀教学成果。
(五)评审组将评审结果提交省评审办公室,由评审办公室审核后报省评审委员会。
(六)省评审委员会最终认定、批准省级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
(七)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评审本人、本人所在单位的教学成果项目,或者在评审与本人有亲属、师生等利害关系人员的教学成果项目时,评审人员实行回避。
(八)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行异议期制度。对评审出的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将在陕西教育网(http://www.snedu.com)、陕西教育装备网(http://www.sxjyzb.com.cn)、陕西教研网(http://www.sxjks.com)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成果权属持有异议,须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评审办公室提出,由评审办公室报省评审委员会裁定。
六、成果表彰
(一)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由省教育厅颁发获奖证书,给予表彰。
(二)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记入获奖者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评聘职称的重要依据。
凡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即取消成果的获奖资格,收回证书,通报全省,并给予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成果评选。
附表1:
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申报数量分配表
|
类别
数量
单位 |
文本类
教学理论
和教学实践
研究成果 |
网络、多媒体
和教育电视
节 目 类
教学成果 |
校本课程
开发成果 |
自制教玩具类
教学成果 |
|
教师
作品 |
学生
作品 |
玩具 |
|
西安市 |
67 |
48 |
12 |
36 |
12 |
12 |
|
铜川市 |
24 |
18 |
6 |
18 |
6 |
6 |
|
宝鸡市 |
62 |
42 |
12 |
36 |
12 |
12 |
|
咸阳市 |
67 |
42 |
12 |
36 |
12 |
12 |
|
渭南市 |
60 |
36 |
12 |
36 |
12 |
12 |
|
延安市 |
62 |
36 |
9 |
26 |
9 |
9 |
|
榆林市 |
58 |
32 |
7 |
26 |
7 |
7 |
|
汉中市 |
58 |
32 |
8 |
27 |
8 |
8 |
|
安康市 |
55 |
42 |
7 |
26 |
7 |
7 |
|
商洛市 |
39 |
30 |
6 |
18 |
6 |
6 |
|
杨凌示范区 |
10 |
12 |
3 |
5 |
3 |
3 |
|
省厅直属
(含石油普教、省
属教育学术团体) |
34 |
24 |
3 |
5 |
3 |
3 |
|
有关高校
(每校) |
4 |
4 |
|
4 |
—— |
附表2:
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
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表
2—1.申报者情况
|
单位 |
市 县(区) 学校(单位) |
|
成果
名称 |
|
|
成果
完成者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最后学历 |
职务 |
职称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果曾获
奖励情况 |
获奖时间 |
获奖种类 |
获奖等级 |
授奖部门 |
|
|
|
|
|
|
|
|
|
|
|
|
|
|
|
|
|
|
|
成果起
止时间 |
起始: 年 月 日
完成: 年 月 日 |
|
申请评审
项 目 |
□ 1.科研课题、实验研究课题研究报告;
□ 2.科研论文;
□ 3.教育研究专著;
□ 4.学科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
□ 5.教学经验总结;
□ 6.教育叙事;
□ 7.调查报告。 |
|
成果学科 |
(注:主要按中小学课程学科名称填写) |
|
|
|
|
|
|
|
|
|
2—2. 成果情况
|
成果内
容概述 |
|
|
创新点 |
|
|
应用
情况 |
|
|
发表
出版
情况 |
|
2—3. 审核、推荐、评审情况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核意见 |
专 家 签 名:
年 月 日 |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高等学校组织的专家审核意见 |
专 家 签 名:
年 月 日 |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高等学校推荐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
省成果评审委员会文本类专业评审组学科专家评审结果 |
学科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省成果评审委员会认定批准意见 |
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注:高等学校参评的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理论研究成果,必须有两名具有教授(或研究员)职称、从事基础教育理论研究的专家推荐。)
附表3:
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
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市教育局(或高等学校、学术团体)公章
|
序号 |
申报者 |
申报项目 |
成果学科 |
成果名称 |
所属县区 |
所在单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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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者填第一完成者;申报项目可填写序号 1.科研课题、实验研究课题研究报告;
2.科研论文;3.教育研究专著;4.学科教学设计和教学案例;5.教学经验总结;6.教育叙事;
7.调查报告。)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08年 月 日
附表4:
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
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表
4—1.申报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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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市 县(区) 学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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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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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完成者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最后学历 |
职务 |
职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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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曾获
奖励
情况 |
获奖时间 |
获奖种类 |
获奖等级 |
授奖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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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起
止时间 |
起始: 年 月 日
完成: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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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评审
项 目 |
□ 8.多媒体教学课件(CD-ROM);
□ 9.网络课件、网络课程教材;
□ 10.专题性学习网站、网络教学管理平台软件;
□ 11.课堂实录(DVD或VCD);
□ 12.电视教学节目;
□ 13.教育电视栏目;
□ 14.教育电视新闻;
□ 15.教育电视专题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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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学科 |
(注:主要按中小学课程学科名称填写) |
4—2.成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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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内
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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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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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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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
出版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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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审核、推荐、评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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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核意见 |
专 家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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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高等学校组织的专家审核意见 |
专 家 签 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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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高等学校推荐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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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成果评审委员会电教网络类评审组学科专家评审结果 |
学科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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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成果评审委员会认定批准意见 |
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
附表5:
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
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教学成果申报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市教育局(或高等学校、学术团体)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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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者 |
申报项目 |
成果学科 |
成果名称 |
所属县区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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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报者填第一完成者;申报项目可填写序号 8.多媒体教学课件(CD-ROM);9.网络课件、网络课程教材;
10.专题性学习网站、网络教学管理平台软件;11.课堂实录(DVD或VCD);12.电视教学节
目;13.教育电视栏目;14.教育电视新闻;15.教育电视专题片。)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2008年 月 日
附表6:
编号:
陕西省2008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
自制教具类教师作品申报推荐表
自制教具名称:
申 报 者:
申 报 者 所 在 单 位:
作品学科类别:请在确认的学科上划“√”
小学: □语文(XYW) □数学(XSX) □科学(自然)(XKX)
□音乐(XYY) □美术(XMS) □体育(XTY)
□综合实践(XZH)
中学: □语文(YW) □数学 (SX) □科学(KX)
□物理(WL) □化学(HX) □生物(SW)
□综合实践(ZH) □地理(DL) □技术(JS)
□音乐(YY) □美术(MS) □体育(TY)
□特教(TJ) □外语(WY) □其它(QT)
作品评选类别:请在确认的类别上划“√”
□个人作品或合作作品 □单位作品
□小学作品 □中学作品
6—1.申报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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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作
者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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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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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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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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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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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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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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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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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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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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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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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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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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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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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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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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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作
者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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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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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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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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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冠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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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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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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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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