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第4教学周
教务处[2008]56号
各系及有关教学单位: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进行招标的通知》(陕教基【2008】24号)(见附件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资格和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并请于6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材料报送要求按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科研重大课题进行招标的通知
教 务 处
200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