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务处[2008]54号
各系(部):
为纪念《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教育部语用司与中国教育报社联合举办“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下发了《关于做好<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的通知》。为了有效地组织我院学生广泛参与这一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确定专人负责,积极做好征文活动的组织、动员工作,重点动员从事汉语言文学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师范专业学生参加征文活动,并鼓励其他在校师生积极参与。
二、为了保证征文质量,扩大活动影响,学院将进行征文的预评审活动,评审后统一向陕西省教育厅推荐,教育厅组织评选后,向教育部推荐。
三、各系(部)请将参加征文活动的稿件(word文本)一份用A4纸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日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一份通过电子邮件(邮件地址:jwcsjjxk@163.com)或其它方式(优盘、软盘)报送。
附件: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做好《我与汉语拼音》征文活动的通知
教 务 处
二○○八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