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开支标准做了哪些调整?
答: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基本需要,陕西省财政厅制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取消了原规定一般地区和特殊地区的出差类区划分,将所到出差城市的交通费、通讯费合并为公杂费。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中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按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等级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统一标准,定额包干,不凭据报销。
2、学院教育事业费、科研经费等及二级核算单位、独立核算单位管理费用具体指什么?
答:学院教育事业费包括学院事业经费、基建经费、工会经费等,二级核算单位指后勤集团,独立核算单位指后勤公司和科工贸公司。
3、差旅费审批程序是什么?
答:差旅费审批程序仍按照《宝鸡文理学院关于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和程序的暂行规定》(宝文理院发[2000]210号)文件规定执行。差旅费的借支和报销审批程序如下:
(1)党政部门以及教学单位、非教学单位的副处级以下各级干部,其差旅费的借支和报销,由各部门主管财务的处级或(主持工作的副处级)领导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要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2)党政部门以及教学单位、非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差旅费的借支与报销,由分管院领导审批。
(3)党政部门以及教学单位、非教学单位的各级干部出省差旅费的借支和报销由分管院领导审批。
(4)院级领导的差旅费借支与报销,由主管财务的院领导委托党办、院办主任审批。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高校教授等人员出差,已经享受机关正副厅级差旅费开支标准待遇的,按照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如何掌握?
答:按照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2006年6月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2006年7月后被聘到四级(不含四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正高级人员继续比照机关正副厅级差旅费标准享受相关待遇。
5、可否乘坐全列软席列车?
答:2007年4月铁路第六次提速后,增开了全列软席列车(如宝鸡至西安段和谐号列车),为了保证工作人员出差的需要,工作人员可以乘坐。享受正副厅级待遇的工作人员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软座(票价60元),其余人员可以乘坐二等软席(票价50元)。
6、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如何掌握?
答:以上可购同席卧铺政策依据火车票面时间为准,如果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但时间不足6小时,或连续乘坐不超过12小时的,不得购同席卧铺票(如宝鸡至西安段不得购卧铺票)。如购同席卧铺的,超标准支出部分不予报销。
7、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出差人员出现单数时,财务部门如何报销?
答:出差人员为单数,或异性人员出差时,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财务处根据出差的人员和性别的实际情况,予以报销。例如:某部门四人出差,三男一女,按照住宿标准只能报销两各标准间,实际需要三个标准间。对于这类情况,财务处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报销住宿费。
8、如何理解正副厅级及相当人员住标准间,其余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答:享受正副厅级差旅费标准待遇的工作人员,如某教授可以住宿省外300元/人天,省内260元/人天,或宝鸡市所属各县120元/人天的标准间;其余人员,如两位讲师可以共同住宿省外300元/天(每人150元/天),省内260元/天(每人130元/天),或宝鸡市所属各县120元/天(每人60元/天)的一个标准间。
9、出差人员住宿在亲友家里,住宿费如何报销?
答: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票据,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对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10、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宝鸡市区和所属各县范围的界定?
答:按照目前宝鸡市行政区域划分,宝鸡市区指渭滨区、金台区和陈仓区;所属各县指凤翔县、歧山县、扶风县、眉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凤县和太白县。
11、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对自然(日历)天数应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
答:自然(日历)天数是指出差人员从出发当天零时起,到完成任务后返回单位所在地当天24时止的日历实际天数,出发和返回的当天均按一整天计算。例如:4月11日上午10时出发,4月15日晨8时返回,则此人出差的自然天数应为5天。
12、出差人员参加会议统一交“会务费”但收款收据没有分开明细项目的,如何报销?
答:出差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必须有会议通知,如果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但不负担费用或只负担部分费用的,参会人员应要求会议主办单位开具载有住宿费、伙食费等明细项目的规范的证明。对外出参加会议统一交“会务费”无法取得明细项目证明的,会议通知中注明“食宿自理”字样的,可以按照会议安排标准报销住宿费,不发放伙食补助。会议通知中明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公杂费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13、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出租车费如何报销?
答:出差期间的城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不凭票报销。出租车费凭公里票在单位用车预算额度内报销。
14、各单位负责人为了控制差旅费支出,审批的差旅费各项费用或补助比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低时,财务部门如何报销?
答:各单位负责人为了合理控制差旅费预算额度,在不超过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各单位“一支笔”负责人在报销票据中应明确注明报销费用或补助金额,财务处将按照单位负责人审批的金额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