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了保证学院假期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现结合学院实际,对假期在院内举办各类培训班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要求,请依照执行:
一、同意以系为单位举办学生报考硕士研究生辅导班,四、六级英语考试辅导班和“专升本”辅导班,原则上只收院内学生,办班项目、学习内容、规模、时间、地点等须报教务处审批。收费问题按《宝鸡文理学院经营与其他收入管理办法》执行。
二、不允许教师个人在院内举办各类培训班。
三、允许学生利用假期在院外从事家教活动或给具有办学资格的培训机构担任任课教师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四、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无办学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办学活动,故不允许学生个人在院内举办各类中、小学生等培训班。
五、为了保证教学设施完备和安全,学院不接纳外单位在院内举办各类培训班。
六、保卫部门应按照门卫管理制度加强假期门卫工作,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
二00八年七月七日
抄送:院领导,档㈡。
宝鸡文理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8年7月7日印发
打印:李宏琳 校对:张锐 共印:10份
|